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1/22 13:15:44
抚顺私家侦探的业务在法律不健全的情况下,应人们的需要而产生。但它毕竟不是法律人的工作,因而私家侦探在工作的过程中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能力无限,无所不能,毕竟不受法律的保护,在不依法办事的前期下,因而有很大的风险。
例如:从2003年北京首例私家侦探调查偷拍过程中伤亡事件至今已经出现了多种私家侦探人员受伤乃至死亡的事件。从这些可以看出私家侦探本身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其次法律完善下对它的去留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果留就必须给以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而现在的抚顺私家侦探与警察比,他们不具有法律效力,因而他们没有相应的警具来保护自己,没有强制性的措施,再加上调查对象往往背景复杂,同时私家侦探没有像法律赋予警察的侦查权,而只有调查的权利,为了达到目的,只从委托人的角度出发,因而往往触及法律,及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在有更多的情况下私家侦探越权侦查、偷拍他人企业秘密、工作情报、家庭隐私等等,而且有时还带有诱骗色彩,因而给自身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私家侦探认为,现对抚顺私家侦探工作的风险,法律应给以一定的界定权限范围,同时给予既定的法律规范,同时予以法律的保护,因而私家侦探这一工作的问题及其风险需要国家的关注,予以法律方式的解决,保障健康发展。